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19〕372号)、《关于修订<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和<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24〕108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拟定药学院以下61名同学、孟目的学院以下4名同学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办公电话:025-86185971,电子邮箱:158356999@qq.com。
药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