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2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6〕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专业特色,特此制定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全面组织与领导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各项具体工作。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开展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药学院牵头负责以下学科的硕士招生录取工作:

学术学位: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J1动物药学、100700药学

专业学位:药学02工业药剂学、药学03药物质量控制、药学04新药临床前评价、药学05禁毒技术与毒物鉴定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28日-30日,总分400分,分为三大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8日(周六)上午8:30-11:30。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150分,由药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该项考核分为笔试作答及实验操作过程评价两个部分。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由药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实验技能考核及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

内容及形式

备注

实验技能考核

笔试作答

时间45分钟,满分75分

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

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满分75分

综合测试

笔试(专业英语测试)

时间30分钟,满分30分

面试

综合能力问答,满分7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

100701药物化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为:药物化学、药物合成反应。

加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复试要求:

1、各学科制定各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与细则,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确保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2、参加综合测试的每位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考核内容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每组综合测试的评委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均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相关学科成立实验技能考核小组并制定复试小组基本工作规范。每个实验技能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2人,其他要求与复试小组相同。

4、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本人初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6年入学前取得);

5)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复试诚信承诺书;

(7)《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1份);

8)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个人简历(5份)

1-5及8项材料于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前审核后归还,第6项材料纸质原件于3月28日上午笔试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第7项材料纸质原件于专业英语笔试前交给监考老师,第9项材料于面试考核环节交给现场评委。

6、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与所报考专业的其他考生同时进行。

三、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合格标准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

3、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单科低于60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7日。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调剂工作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2026年调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将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后续制定完成。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实行责任制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要对本学院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监察处、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对2026年硕士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5-86185821,邮箱:jijianyxy@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25-86185301,gjy6266751@163.com

药学院官网:http://yxy.cpu.edu.cn/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药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