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6〕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及安排:5月11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察、实验技能考察、综合测试。
复试总分120分,分为三大部分:
1、专业知识考察:面试,满分为45分;
2、实验技能考察,面试,满分45分;
3、综合测试,包含专业英语测试及面试,满分30分。
综合测试要求: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经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二、复试成绩合格标准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3分;
3、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8分。
三、复试要求
考生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本人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复试诚信承诺书;
6、个人简历(5份)。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6〕8号)。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联系方式:高老师,025-86185301
药学院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