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5893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14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药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细则制定、组织和实施。裁定推免工作中的争议和申诉。

  长:张仕英、李志裕

副组长:孟祥康、尹莉芳、狄斌

  员:徐云根、柳文媛、孙春萌、何玲

  书:裴舒、王培

药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长:李志裕

  员:王欣然、刘煜、杨婉、徐志成、孟祥康、江程

二、推荐名额

学校今年下达我院共179个推免指标,其中2个指标为军事科学院下达给药学专业的定向推免指标。学院综合考虑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根据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对我院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见附件2

三、推免程序

(一)910-12日,资格审核和成绩计算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辅导员对招生政策进行宣讲,及时传达今年推免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推免生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推免生的选拔,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创新成果合作人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

辅导员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药大教〔2021158号)和文件要求,计算综合成绩,收集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证明材料,统计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名单。

(二)913日,以正式函报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同时将经过学院初审且符合要求的科研创新成果中的论文与专利的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三)913-15日为学院推免综合成绩公示期,9151700结束学院公示。公示期内,进入入围名单但放弃推免的学生须在91412:00前提交书面申请至学院,其放弃的推免生名额由学院按照同专业参加推免学生的最终综合排名进行顺序递补。学院公示期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同时填写相应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四)916日,向教务处上报学院推免生名单和推免生数据。

四、推免纪律与监督

1.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

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工作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不主动报备与学术创新成果合作人的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推免生,以及推免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再申请放弃推免的学生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学生本人者合作的

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分的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对在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及时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即时取消推免生资格,并由学校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参与其中的其他违纪人员将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5.对于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后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者学校纪律处分;

2)必修课期末总评成绩出现不及格(低于60分);

3)毕业论文终评成绩低于80分;

4)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5)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6)有学术不端行为表现;

7)发生其他不适合作为推免对象的行为。

6.推免工作纪检委员:孟祥康;监督电话:86185300;监督邮箱:mxk216@126.com徐云根;监督电话:13505155520;监督邮箱:JinyiXu@china.com


 附件1:关于成立药学院2022届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通知

 附件2:药学院2022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国药科大学2022届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4:中国药科大学2022届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1-4.doc

 药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