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启动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总体原则开展立项评审工作。
本次立项采取材料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学科分类,聘请学院专家担任评委,根据项目提交的线上材料和PPT,结合学生现场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打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4 药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果汇总表.xls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1日,如有问题请联系药学院教学秘书高老师,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药学院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