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选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10

各系、中心:

因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建设需要,拟增设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数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增设副主任3名(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理学方向各1名)。新一届副主任的任期为四年,试用期为6个月。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分管日常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虚拟实验项目建设与教学应用、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参观交流来访等工作。

二、选拔任用范围

药学院在职在岗人员。

三、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认真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经验和决策水平,为人公道正派,处事公正;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中心的发展投入时间和精力;

3. 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较强的学术潜力

4. 身体健康,能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拔任用:

1)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者;

2)被师生员工举报,经查证属实,足以影响聘任的;

3)不符合干部聘任条件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程序

1. 发布通知。

2. 自愿报名,填写《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岗位自荐表》(见附件)。

3. 资格审查。

4. 竞聘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拟定初步人选并公示。

5. 正式聘任。

五、材料报送

请于10月29日(周二)17:00前完成个人申报,将《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岗位自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20041357@cpu.edu.cn,或将自荐纸质表送至学院办公室G504,联系人:姜红,电话025-86185328。

附件:自荐表.doc




国药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