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展示活动暨实验实践教学 研讨会”的通知 (第一轮)

发布时间:2025-06-12浏览次数:10

各高等校:

为进一步提升药学和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推动我国药学和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教育部药学课程虚拟教研室、教育部101计划中药新药研究课程虚拟教研室和中国药科大学拟定于202511月上旬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第九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展示活动暨实验实践教学研讨会”。本次活动由中国药科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1.实验技能展示活动分为实验理论基础知识考核和实验技能展示两个部分,具体形式见附件1。考核的内容为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二年级、三年级和部分四年级的基本实验内容,大纲详见附件2

2.实验实践教学研讨会分为教学院长论坛、青年教师实验实践教学经验交流研讨会。

3.活动期间召开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药学学科组工作会议。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教育部药学课程虚拟教研室

教育部“101计划中药新药研究课程虚拟教研室

承办单位:

中国药科大学

学术指导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主席团: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学术指导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组织、评审活动。

组委会:

由承办高校校领导、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药学学科组组长担任主任,承办高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学科组副组长担任副主任,负责论坛的组织工作。

评审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

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活动的学术指导等工作。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活动的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申诉或异议反馈,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三、参加人员

1.相关高校教学管理部门、学院领导和实验中心负责人;

2.相关高校选派的选手、老师;

3.上级及属地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领导、嘉宾。

四、活动时间

202511月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六、活动费用

1.参加实验技能展示活动的学生及观摩学生750/,药学学科组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个中心不超过2名正式选手参加,其他高校不超过2名正式选手参加(高校名额与国家示范中心名额不累加),观摩学生数量不限;其他参会人员会务费1500/人,食宿、交通费用均自理。

七、表彰设置

第九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展示活动设置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

八、会务工作

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各校于2025710日前填写会议回执,填写方式见附件3

会务联系人:中国药科大学   /夏锦鉴025-86185301yxxkz@cpu.edu.cn

 

附件:1.活动形式

2.活动大纲

3.活动回执

附件.zip

 

中国药科大学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