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推动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到人、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医药创新创业能力。结合《关于启动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度“一院一赛”活动的通知》要求,药学院拟于近期开展首届“泰格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赛道
主赛道:“泰格杯”创新创业大赛
专项赛道:“泰格杯”“IFF”儿童用药创新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会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学生会
四、赞助单位
主赛道: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赛道:国际香精香料(IFF) 药品解决方案业务部
五、参赛项目类别
(一)“泰格杯”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可包括但不局限于: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策划或经营的项目、参加往届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拟转化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二)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团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
(三)“IFF”儿童用药创新赛道参赛项目要求为设计一款使用IFF辅料产品的儿童用药制剂配方(详见附件3)。
六、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生,参赛者可为个人或团队。
(二)参赛要求
项目如组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建议3-6人(含负责人1名),其中药学院学生不少于50%,且博士研究生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每位学生最多报名参赛2个项目,项目可聘请相关学科(专业)教师、优秀校友为指导教师,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七、赛程安排
(一)组织申报(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
参赛团队或个人下载并填写《“泰格杯”医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负责人+项目名称+赛道”命名,于10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724064382@qq.com。
评审委员会于10月29日前确定进入复赛的项目名单。同时择期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为参赛团队及选手提供项目指导与咨询。
(二)书面评审(2021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
进入复赛团队或个人于12月20日前下载并提交《“泰格杯”医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作品书》(详见附件2)至邮箱724064382@qq.com,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名单。
(三)决赛评审(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决赛将视情况采取校内公开答辩形式,由评委评定等级,最终结果将在院网、院官微发布。
八、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泰格杯”医药创新创业主赛道设特等奖1名,奖励1万元;一等奖1名,奖励0.8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0.5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0.3万元。优秀指导教师4名,各奖励0.1万元。
“IFF”儿童用药创新赛道设置最佳方案奖5组,各奖励0.2万元;最佳团队奖1组,奖励0.5万元;最佳创意奖、最佳新星奖各1组,奖励0.4万元,最佳人气奖、最具潜力奖各1组,奖励0.2万元。
(二)项目培育:优秀项目将获得学院的重点支持,协助项目进行孵化,在今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优先选送。
(三)操行分:本科生参赛选手按照院级大赛标准参考《学生手册》。
九、其他
(一)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导向。
(二)参赛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方案及专利归属参赛团队。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联系方式
孔同学:180-1803-6636
丁老师:156-5187-0397
王老师:158-5058-4822
大赛官方QQ群:318076242
十一、相关附件
附件4:“泰格杯”“IFF”儿童用药创新大赛相关附则.zip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
2021年09月23日